| 訓練班別 |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訓練班(夜間班) |
| 總 時 數 | 35小時 |
| 上課日期 | 2024-05-27 至 2024-06-06 |
| 報名日期 | |
| 說 明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 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3條規定:【雇主對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依行政院勞動部公告: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已於101年9月1日起 其測驗方式改為技術士技能檢定。
學員必須先受訓滿35小時,取得期滿證明。 (持期滿證明報名技術士技能檢定) 本訓練班配合108年第1梯次即測即評及發證 檢定合格取得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單一級技術士證方可操作。 報名方式:傳真:04-22362997 E-MAIL:boiler002@tbva.org.tw 承辦人員:陳進興 先生
注意:只有期滿證明,是無法操作的喔 |